公安部解读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

  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内容包括深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进一步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进一步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

  1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对8项新措施的详细解读:

  目前交管证件电子化推广应用情况如何?本次推出的电子行驶证有什么特点?

  近年来,公安部不断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积极推广应用公安交管电子证照,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和驾驶证电子化。目前,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已累计发放电子检验标志14.75亿次,向2.5亿驾驶人发放了电子驾驶证,通过推广应用电子证照,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不断提升公安交管政务服务水平,广大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服务。

  电子行驶证的特点有三个:

  首先是便利应用。试点城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直接申领电子行驶证。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群众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可以应用电子行驶证,同时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拓展电子行驶证在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等场景应用,更好支持保障“高效办成一件事”。

  其次是实时更新。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便利在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场景使用。

  最后是安全可靠。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行驶证真实有效,便于在二手车交易等场景采信应用,并采用动态二维码、数据脱敏、数据加密、实人认证等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今年7月1日起,电子行驶证将在全国60个城市先行试点。为确保应用效果,60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行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下一步,公安部将按照“试点先行、加快推广”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扩大应用场景,2024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广电子行驶证。

  此次改革在方便群众买车用车和考驾照方面有什么新措施?

  一直以来,买车上牌和驾驶证考试都是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这次改革,公安部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在简化办牌办证手续方面推出3项新措施。

  第一项是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这次改革,在已经推行的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基础上,对跨省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等业务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不再需要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对摩托车实行单独管理政策的地区,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这项措施实施后,摩托车登记、驾驶证申领等车驾管业务都将实现全国“一证通办”,据估算,这项措施每年将惠及20多万群众。

  第二项是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按照现行规定,小型汽车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的,需要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全科目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这次改革拟优化小型汽车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的科目,对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申请人重新申请原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将原来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调整为只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更加突出重新申领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三项是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在这次改革中,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基础上,深入推进警企协作,更好发挥快递企业上门服务的优势,群众在办理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可自主选择快递上门服务方式,由快递员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公安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机动车牌证快递至申请人,更加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交管业务。据估算,这项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群众超过200万人次。考虑到各地城乡发展水平、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存在较大差异,这项措施将由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扩大的原则,确定试点城市和试点业务范围,不断健全城乡服务网络,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加普惠高效的交管服务。

  “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将给群众带来哪些便利?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edftg.site/js/5288.html